时间:2024-10-25 浏览量:54
吉价鉴估协字〔2024〕24号
关于收缴2024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更好地维护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推动价格评估行业可持续发展,确保协会各项工作计划、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施。根据《章程》、《会员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收缴2024年度会费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单位会员会费由价格评估单位统一向协会缴纳。
二、单位会员缴纳2024年度会费,应在2024年11月20日前缴完。
三、会费标准:
(一)会长单位会费为每年12000元;
(二)副会长单位会费为每年8000元;
(三)理事单位会费为每年5000元;
(四)单位会员会费为每年4000元;
(五)个人会员免收会费。
四、2024年11月20日前逾期未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,2024年度不再予以登记年检。
五、汇款时,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。款项汇出后,请将转账凭证、年检申报表、年度工作总结发至协会邮箱(jlsjgxh@163.com),收到汇款后我们将为您开具会费电子发票,请及时查收核对。
六、汇款方式:银行汇款。
开户名: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
汇款帐号:2200 1330 1000 5501 4445
地址: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199号
联系人:田秋颖 赵 峥
联系电话:0431-85861867
附件1:年检申报表
附件2:年度工作总结(格式自拟)
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