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9-10-21 浏览量:1908
吉价鉴估协字〔2019〕26号
关于吸纳新会员的公告
根据(以下简称:协会)《章程》和《会员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二届一次理事会决议,吸纳新会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单位会员申请入会资格
申请入会的价格评估机构,应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承认本协会《章程》和《会员管理办法》,愿意加入本协会;
(二)在本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,取得价格评估单位营业执照;
(三)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;
(四)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;
(五)价格评估专业人员招聘、录用、待遇、保险、管理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;
(六)无社会不良信用记录;
(七)未加入相同类别社会组织。
二、个人会员申请入会资格
申请入会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,应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居住,具有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民;
(二)本人申请,承认本协会《章程》和《会员管理办法》,自愿入会;
(三)取得本协会审核认证初级以上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资格;
(四)无社会不良信用记录;
(五)未加入相同类别社会组织。
三、会员申请入会程序
(一)凡是有加入本会意愿,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,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,提交个人会员名单附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(2019年参加初级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水平报名考试合格人员,提交考号)。
(二)经协会秘书处初审认证同意,确定申请价格评估机构的单位会员代码和个人会员代码。
(三)统一填写《单位会员登记表》、《个人会员登记表》。
(四)保证申报的《单位会员登记表》、《个人会员登记表》以及附件,按要求填写和提供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真实、准确和完整。
(五)协会召开理事会议审议批准。
四、相关事宜要求
(一)会员申请时间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止。逾期没有申请的价格评估机构,2019年不再接纳新会员。
(二)申请入会的价格评估机构,按照《关于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(入会)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吉价鉴估协字〔2019〕2号)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。先报送电子版材料,经协会秘书处初审合格,再上报纸质版,一式二份胶装订成册上报。
(三)申报的《单位会员登记表》、《个人会员登记表》以及附件不符合规定,或理事会审核未获得批准的价格评估机构,一概不予退换所申报的材料。
(四)申请入会的会员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,在协会网站上公示7天,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、书面质疑及投诉材料,所有咨询、质疑及投诉材料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。公示无异议,由协会颁发会员证书。
(五)联系方式
协会秘书处地址: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199号(中小企业局创业大厦)606室
电 话: 0431-85861867 手机: 18604401113
附件:1、《单位会员登记表》
2、 《个人会员登记表》
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