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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发《申请非执业个人会员登记规则》的公告

时间:2019-12-27         浏览量:1634



吉价鉴估协字〔2019〕37


关于下发《申请非执业个人会员

登记规则公告

 

为了规范化管理非执业会员,现公布申请非执业个人会员登记规则》。现就有关事宜予以公告:

一、本协会的非执业个人会员是指经本协会统一组织考试,已经获得初级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,自愿申请入会的人员。

二、本协会2019年统一组织考试,获得初级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的人员,应在2020年2月前到本会申请入会。

三、为了一次性解决协会脱钩改制遗留问题,对2012年6月至2014年省发改委、省物价局统一考试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、机动车价格评估师,可以申请非执业个人会员。国家发改委统一组织的价格鉴证师,也可以申请非执业个人会员。

四、2019年申请非执业个人会员,推迟到2020年2月5日结束。

五、2020年起,申请非执业个人会员,按照本会统一组织考试,公布获得初级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后进行。

六、2020年以后,本会不再接受2012年6月至2014年省发改委、省物价局统一考试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、机动车价格评估师,国家发改委统一组织考试的价格鉴证师,为本会非执业个人会员。

现予公布。

附件:申请非执业个人会员登记规则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

附件.docx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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